区编办发文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机构编制规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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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编办发文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

    严格按机构编制规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为把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区编办发文要求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机构编制规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自查整改的内容:一是“三定”规定文件执行情况;二是其它机构编制文件规定及其执行情况;三是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执行情况;四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执行情况;五是农场街道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这次自查以2007年12月31日机构编制数为基数。自查整改工作共分为两个阶段:(一)自查阶段:从2008年5月30日至6月15日为自查阶段,主要是对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二)整改阶段:根据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错什么改什么,超什么减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到中央、省、市要求上来。

        自查的方法:主要采取以相关机构编制法规文件、相关机构编制管理文件、相关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为依据与实际执行情况对照进行检查的办法。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从2008年1月起,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三个文件”和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东西湖区编办

    2008年6月2日



    20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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