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西湖区委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东发[2005]11号)
各办事处(镇、园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东西湖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东西湖区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机构改革涉及到机构的撤并和重组,涉及到职能的调整和分配,涉及到人员的安置和分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肃各项纪律,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三定”,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中共东西湖区委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05年7月14日
东西湖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3]1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县(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鄂办发[2004]36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区级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武发[2005]11号)要求,结合东西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原则是:坚持转变政府职能和政企分开的原则;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坚持权贵一致的原则;坚持上下职能衔接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组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挂物价局牌子)改组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物价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研究拟定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物价行政管理等职能。将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区级产业结构调整,编制区级工业行业规划,促进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创新,规划、实施项目的开发、引进和推广,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其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调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区财政合署办公)更名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区财政合署办公)。将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和管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能、区财政承担的对国有企业资本金统计评价的职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的职能,划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强化监管措施,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授权监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督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调整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
保留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中小企业发展局的牌子。将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职能划入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经济信息与监测、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电力协调管理和商业行业管理等工作。
(四)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管理体制
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独设置,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属正局级。将区公安分局承担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区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东西湖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机构设置要在省、市要求的个数限额内进行调整,这次改革中确因工作需要按规定设置的机构,要逐步调整到个数限额以内。人员编制不能突破市核定的总数,领导职数按照规定执行。要认真做好“三定”工作,对职能划转的单位,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调整。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机构改革平稳进行,机关工作正常运转。